毕业设计(论文)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,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、知识和技能,分析解决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综合训练环节,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、写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,是衡量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,是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。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及《宁波大学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管理办法》(宁大政[2019] 89号)的文件规定,为了保证质量,加强管理,学院高度重视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,根据培养方案、教学大纲和专业认证要求,博彩导航
制定了2025届毕业设计(论文)实施细则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整体工作安排
根据《宁波大学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管理办法》和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》(理工科卷),学院成立了“2025届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小组”、“2025届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委员会”以及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检查小组,制订“博彩导航
2025届毕业设计(论文)实施细则”,加强毕业设计(论文)各项工作的计划、管理、检查和监督等各项具体工作。
2025届毕业设计(论文)的教学工作分为五个阶段:
(一) 启动阶段(2024年10月30日前):确定指导教师、申报毕业设计(论文)题目,师生双向选题,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,指导学生查阅文献、上传任务书至网上办事大厅本科生毕业设计管理系统(以下简称毕设系统),学生在广泛查阅资料的基础上,完善课题研究方案,完成文献综述、外文翻译、开题报告文档上传工作。
(二) 开题阶段(2024年12月31日前):各系主任组织开题论证,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检查小组进行初期检查工作。
(三) 实施阶段(2025年4月30日前):进行课题的实验、设计、调研及结果的处理与分析等,完成毕业设计说明书或论文写作,进行毕业设计(论文)的审阅和修改完善,论文正文上传至系统。
(四) 答辩阶段(2025年5月14日前):毕业设计(论文)的答辩资格审查、答辩与成绩评定、评优,并完成本系统和教务系统的成绩输入。
(五)评价阶段(2025年5月31日前):毕业设计(论文)教学质量的总结、材料归档、评估和检查。
二、2025届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教师
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教师由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,各专业符合条件的教师应积极申请担任指导教师,积极承担本院安排的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工作。中级以下教师、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协同符合条件的指导教师共同进行指导。为保证毕业论文质量,每位导师指导每个专业类学生原则上不超过3人。
三、毕业设计(论文)的选题
毕业设计(论文)选题是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的第一个环节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选题必须紧扣专业培养目标,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内容,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。具体应遵循以下原则:
1、专业性原则:毕业设计(论文)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,体现学科特点,围绕专业进行选题,并严格做到一人一题、三年不重复;有认证要求的专业要确保毕业设计的选题数量和质量,严格控制论文类型选题的比例。
2、创新性原则:毕业设计(论文)的选题要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。鼓励学科交叉,鼓励与科研训练、学科竞赛、创业计划及校内外“产学研”合作教育等实践项目相结合的选题。
3、真题真做原则:实践类课题应结合工程实际,在保证基本工程训练的基础上做一些提高性的、拓展性的设计研究,坚持“真题真做”原则。
4、可行性原则:毕业设计(论文)选题要有新意、有所创新,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,选题的大小和范畴应适当。
5、独立完成原则:毕业设计(论文)选题原则为“一人一题”。对难度高、工作量大的题目,同一题目的应有不同的副标题或将任务分解,指导教师在下达任务书时应对每位学生明确不同的侧重点。
选题的方式可有三种形式:指导教师公布课题,学生选题;学生自拟课题,指导教师确认;学生与指导教师共同商定课题。
四、毕业设计(论文)的指导工作
指导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,由指导教师负责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期间的思想道德、组织纪律、业务指导等,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(论文)各个环节进行指导、监督及评价。对指导教师的具体要求如下:
1、指导老师严把选题关:选题是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的第一个环节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选题必须紧扣专业培养目标,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内容,使学生受到比较全面的锻炼。选题要有新意、有所创新,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,选题的大小和范畴应适当;选题务必结合实际,研究类课题应结合经济建设、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等实际;实践类课题应结合工程实际,在保证基本工程训练的基础上做一些提高性的、拓展性的设计研究;应选择那些能满足教学要求并有实际意义的选题。原则上“一人一题”。严格控制课题的重复率,确有价值的重复性选题,在内容和要求上应作适当的改变。
2、指导教师制定指导计划:2024年10月30日前申报毕业设计(论文)题目,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(论文)任务(包括列出部分有关参考文献),指导学生收集查阅文献、上传任务书、开题报告、文献综述及外文翻译至毕设系统,做好开题前期工作。
3、指导教师对学生加强指导工作: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收集、查阅文献资料、组织调研、进行实验、上机运算等各项工作。指导学生完成文献综述、外文翻译(根据细则自定)、开题报告,并给予评阅;检查进度和计划执行情况;审查论文初稿,指导修改定稿;坚持原则,杜绝低级错误的出现,防止抄袭、剽窃;认真评阅论文,写出客观评语。
导师对学生指导一般每周不少于1次,总指导次数不得少于8次,在每次指导结束后均应填写“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纪录”。
4、指导老师负责做好答辩后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材料的全面检查,协助学院做好材料的整理、归档工作。
五、对学生的要求
1、学生应明确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牢牢把握这一实践教学和综合训练的机会,努力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和科学研究能力。
2、做好开题的各项准备工作,认真搜集相关文献资料,制定毕业设计(论文)创作进度计划,并拟定和填写好开题报告。
3、尊敬师长、虚心接受指导,定期汇报进度和设想。
4、刻苦钻研、勇于创新,认真执行工作进度计划表,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有及相关材料的创作任务,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的答辩。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创作必须符合撰写要求及格式规范。
5、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。实事求是,不弄虚作假,不抄袭他人成果。毕业设计(论文)引用他人观点或论述,必须注明出处或来源。毕业设计(论文)写作中抄袭程度严重者,除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按零分计外,对当事学生要作严肃的处理。
6、毕业设计(论文)期间,学生要节约材料,爱护仪器设备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。
7、严格要求自己,严格遵守纪律,认真处理好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与就业工作的关系。毕业设计(论文)期间,要自觉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。无故缺席按旷课处理,缺席时间超过三分之一以上者,不准参加答辩,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。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或不按时参加答辩者,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。
六、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要求
为预防和规制学术不端行为,学校建立毕业设计(论文)查重检测制度。202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均须在一辩前经学校统一的毕业论文查重系统查重检测,凡总文字复制比超过25%或段落复制比超过35%的设计(论文)不允许进入答辩环节,对于文字重复率过高的论文将分别要求整改、延期答辩,直至取消答辩资格等处理。具体要求参看《博彩导航-大陆博彩网站
本科生毕业论文模板》。
七、毕业设计(论文)的评阅、材料审核、答辩和成绩评定
1、毕业设计(论文)的评阅
毕业设计(论文)的评阅在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定稿后进行。评阅分二步,第一,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毕业设计(论文)材料(任务书、开题报告、指导记录、设计书或论文报告等),在“宁波大学毕业设计(论文)评阅书”中填写指导教师评语(不少于200字);第二,由答辩小组指定其他两位不同指导教师分别对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进行评阅,填写“宁波大学毕业设计(论文)评阅书”(不少于200字)。
2、材料审核
评阅工作结束后,学院组织进行毕业设计(论文)材料审核。材料审核工作一般在1周内完成。
材料审核内容主要包括:
①毕业设计(论文)是否按期完成;
②毕业设计(论文)材料是否齐全、完备;
③毕业设计(论文)制作和填写是否规范、标准、整齐;
④学院认为其它应审核的内容。
材料审核过程中,如发现毕业设计(论文)审核为不合格,则该学生不得进入一次答辩,学生补充材料后,经审查合格,参加二次答辩;审核合格的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材料和参加一次答辩学生名单,由学院在小组答辩前,交各答辩小组。二次答辩,由各答辩委员会直接进行。
3、毕业设计(论文)的答辩
对经评阅合格以上且材料审核通过的毕业设计(论文)方可进入答辩环节。学生应于指定时间、地点进行答辩,学生答辩时间一般为15分钟(其中个人简要报告5分钟)。学生在答辩前应准备简明扼要的答辩说明词,并交指导教师审阅,答辩时答辩教师应有计划地就毕业设计(论文)内容进行提问,一般要对每个学生提三个问题,答辩时要有专人进行记录,填写“宁波大学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记录表”,答辩小组全体成员进行签名,并由答辩小组组长填写答辩小组评语。每个答辩小组只能承担一组学生(一般为20人左右)的答辩任务。
4、毕业设计(论文)的成绩评定
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评定采用记分加评语的办法,记分采用五级记分制,即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、不及格;指导教师、交叉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评定的成绩采用百分制,其占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的参考比例为4:2:4。毕业设计(论文)的成绩由答辩小组进行初评,答辩小组进行初审,并确定综合评定排名。在论文答辩过程中,第一次答辩不及格人数不低于参加答辩学生总人数的10%。各答辩小组评定成绩在前30%的学生可申请校优秀论文,由学院评审后按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5%的比例向学校推荐。学院推荐的校优秀毕业论文,经学校复审后,并对指导教师和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。
整个毕业论文环节,学校将联合校督导,对全校毕业设计(论文)各阶段工作进行检查,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结束后,将抽查部分毕业设计(论文)开展校外评审工作,并公布评审结果。原则上综合成绩评定为“优秀”的毕业设计(论文),其查重检测总文字复制比须低于10%且段落复制比低于20%,获得答辩组推荐,并通过教务处组织的校外专家评审。获“优秀”成绩的学生比例不得超过本专业毕业学生人数的20%,获“良好”及以上成绩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本专业毕业学生人数的70%。
八、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的评选
1、校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教师参评者,其当年度指导的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中至少有一篇的成绩评定为“优秀”,且无“不及格”设计(论文),由学院按照不超过当年指导教师总人数的5%向学校推荐,填写“宁波大学毕业设计(论文)优秀指导教师登记表”,报教务处批准。
推荐程序:一般由教师本人提出或各答辩小组进行提名,经答辩小组初评后,报学院答辩委员会评定。
2、学院按各专业应届毕业生数的5%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。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要求质量较高,成绩为优秀,并有创新或有一定的实用性成果。
推荐程序,先由每位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优秀的学生中进行提名推荐。各答辩小组初审后,报经学院答辩委员会审定,填写“宁波大学毕业设计(论文)推荐表”,由学院汇总后报请学校教务处批准。
九、毕业设计(论文)的全过程检查和考核
毕业设计(论文)的过程控制进行的监督检查主要可分为前期检查、中期检查、后期检查和学校抽查四种。
1、前期检查:在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论文选题后,要对学生的毕业设计(论文)选题、内容、工作量、可行性等进行检查。主要内容包括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选题、指导教师的安排、任务书的下达、文献综述及学生开题报告、开题论证结果等。
2、中期检查:在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写作中期,采取各研究所普查,学院抽查的形式,对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。
3、后期检查:是指毕业设计(论文)的答辩过程、成绩评判、各类评语表、答辩记录表等检查。毕业设计(论文)材料需按审核式评估要求提交相关电子纸质材料(见附件1)。
4、毕业设计(论文)抽查:毕业设计(论文)的抽查一般由校教务处组织进行。学院按优、良、中、及格、不及格各取2份毕业设计(论文),在答辩结束后一周之内送交教务处备查。
十、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总结及材料归档
2025届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在2025年5月14日前结束,并按教育部要求上传毕业设计(论文)盲审稿,做好匿名工作,5月31日前完成全部归档材料。在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结束后,学院及时做好书面工作总结,从工作概况、选题、指导教师指导情况、设计(论文)质量、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,并报教务处备案。
十一、毕业论文的组织和时间安排
2025届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由学院教学副院长主管,基层组织领导、教学秘书和指导教师具体组织实施。学院本科工作检查小组负责对毕业设计(论文)过程的检查和监督;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委员会负责审定学生开题和答辩资格,统一学院开题、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,组织并主持答辩工作、检查并指导各答辩小组工作;教务办负责组织对毕业论文(设计)教学各环节的质量督查,并及时汇总、通报工作情况;负责毕业(设计)论文材料归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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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安排
工作项目 | 各项工作时间 | 完成主体 |
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计划、专业评分标准 | 2024年10月30日前 | 答辩委员会、教务办 |
答辩委员会名单 | 2024年10月30日前 | 教务办 |
确定选题,指导老师上传任务书至毕设系统 | 2024年10月30日前 | 指导老师 |
学生上传文献综述、外文翻译和开题报告到毕设系统 | 2024年10月30日前 | 学生本人、指导老师、答辩委员会、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小组 |
完成开题答辩 | 2024年12月31日前 | 学生本人、指导老师、答辩委员会、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小组 |
学院初期检查(内容:出题质量、导师资格、指导数量、任务书、文献综述、外文翻译、开题报告、开题论证结果等)的检查 | 2025年3月2日前 | 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检查小组 |
学院中期检查(内容:工作进度、工作态度、纪律情况、过程记录卡、毕业设计(论文)多样化材料等)的检查 | 2025年4月2日前 | 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检查小组 |
学生上传论文初稿至系统 | 2025年4月30日前 | 学生本人、指导老师 |
答辩时间、地点和小组名单(答辩前一周在系统中完成并公布) | 2025年5月10日前 | 学生本人、指导老师 答辩委员会、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小组
|
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(一辩) | 2025年5月10日前 |
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(二辩)(一辩不通过及推优学生) | 2025年5月14日前 |
毕业设计(论文)论文终稿上传系统 | 2025年5月20日前 | 学生、指导老师 |
学院自查答辩过程、成绩评判、各类评语表、答辩记录表等 | 2025年5月31日前 | 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检查小组、指导老师、答辩委员会、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小组 |
学院自查学生论文材料、过程材料等 | 2025年5月31日前 | 学生本人、指导老师、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检查小组、教务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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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9月30日